打造规范管控平台 发挥监督审查职能
省公司向县供电企业委派监审员
期次:第2135期
本报讯 (记者 侯 俊)记者4月11日获悉,省公司近日向所辖县供电企业派驻了101名监审员。这是省公司切实履行农电管理职能、加大县供电企业管控力度、全面提升县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的创新之举。
向县供电企业选派监审员,对于提升农村供电优质服务水平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省公司十分重视农电经营管理工作,像管理直属企业一样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。自去年下半年以来,省公司不断健全完善省、市、县领导班子运转机制和干部管理制度体系,加强县供电企业总会计师队伍建设,全面开展县供电企业突出矛盾和问题排查治理活动。
据了解,监审员进驻县供电企业后,对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、管理情况进行监审,强化县供电企业与省、市公司的沟通,及时传达省、市公司的部署和要求,反映县供电企业的困难与问题,为提升县供电企业管理水平、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局面服务,但不参与、不干涉所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。其主要职责是:检查县供电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及省公司党组部署执行情况,上级各项要求落实情况;以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为重点,列席县供电企业党委(扩大)会、党政联席会、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,并实施过程监督;对县供电企业落实“两全管控”(全计划管理、全预算管理)、干部选拔任用、员工入口管理、农电工管理等工作实施监督;对县供电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进行调研,并监督问题处理情况。
随着监审员到岗,全省县供电企业的监管平台已初步建立。下一步,省公司将对监审员进行业务培训,以推动农电企业组织架构变革、管理方式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,实现农电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,不断完善监审工作内容、方式和程序,规范监审工作标准、要求和纪律,制定监审工作制度体系,让监审员真正发挥应有的监督审查职责,全面提升全省县供电企业经营管理水平。